7月11号,南山科创局发布了国内外发明专利等项目的通知:2018年度南山区国内外发明专利支持计划、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支持计划、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支持计划已接受申报
这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及个人可是一个领钱的机会,千万莫错过
国内外发明专利
一、申报对象:区内单位、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单位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具有我区户籍的个人;②在我区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个人无违法犯罪行为。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
3、发明专利日期判定:①在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②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阶段发明专利的,以获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发文日为准;③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
4、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在授权后曾实行转让或转移的,均不予资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除外)
三、资助金额
国内发明专利
1、上一年度在国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6000元。每项发明专利在授权阶段仅资助一次。
2、每个单位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国外发明专利
1、上一年度通过PCT 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资助4000元,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1000元;
2、上一年度在美国、欧盟和日本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3万元;
3、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通过PCT 途径进入中国的发明专利不予资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时,最多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的授权。
4、每个单位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
一、申报对象:区内单位、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单位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我区户籍的个人;
(2)在我区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个人无违法犯罪行为。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资助金额
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每件一次性奖励2000元。申报专利一旦获得此项奖励,则以后年度不能再重复申报此项奖励。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
一、申报对象:区内单位、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2、至少提供以下其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
(2)上一年度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荣誉称号;
(3)上一年度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证书上的“本次发证日期”为准,且证书上注册地址须在南山区内;
三、资助金额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同年度获得一项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资助。
3、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4、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